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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8-15 作者: 产品中心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主体业务是从事射频器件和射频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基本的产品为滤波器、双工器、射频等子系统,应用于2G、3G、4G、5G等通信网络。

  滤波器为移动通信设施中选择特定频率的射频信号的器件,用来消除干扰杂波,让有用信号尽可能无衰减的通过,对无用信号尽可能的衰减的器件。双工器由成对的发送滤波器和接收滤波器组成,射频子系统是具有滤波功能和其它特定功能的独立产品。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通信行业下游的移动通信设施集成商,如华为、爱立信、诺基亚等,下游客户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专注于滤波器领域近30年,在业内处于龙头地位,常年被客户授予“战略供应商”、“核心供应商”、“优选供应商”等称号。

  公司所处的射频器件制造业位于通信产业链的上游,交付的产品经过设备集成商的集成后最终安装于移动运营商投资建设的移动基站中,而移动基站属于通信网络的基础设施,其投资规模和速度与各国对通信产业的支持力度息息相关,所以射频器件制造业的行业规模最终取决于通信网络的建设速度和各国的支持力度。

  报告期内,全球4G和5G网络依然同步投资建设,但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各国政府及运营商对通信产业资本支出持不同态度,部分国家希望能够通过通信产业投资刺激或拉动经济,部分国家及运营商则持谨慎态度,暂时推迟了通信产业资本资出。国内方面,今年以来,随着新基建目标的提出,5G作为新基建之首,国内运营商投资加速落地,虽然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一季度基站建设受到了影响,但国内运营商在复工复产后加快了建设进度,2020年国内新建5G基站超过60万个,实现所有地级以上城市5G网络全覆盖。国际方面,据GSA(全球移动设备供应商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底,140家运营商已在59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了5G商用服务。

  报告期内,华为、爱立信、诺基亚等移动通信设施集成商均致力于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端到端解决方案,在5G领域,前述设备商均披露已斩获多个商用合同。另外,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上述移动通信设施集成商对其核心射频器件供应商加大了扶持力度,在自动化、精益生产等方面帮助射频器件供应商提升,进一步致力于建立合作共赢商业模式。

  3G/4G 时代,通信基站主要是采用传统金属腔体滤波器,5G 时代Massive MIMO(大型矩阵天线技术)和有源天线技术的运用使陶瓷介质滤波器成为构造基站AAU 的重要技术方案之一。伴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迭代演进,原老牌射频器件厂商在技术、质量、交付、成本、响应及服务等方面的全方位竞争依然激烈,同时,随着陶瓷介质滤波器的大规模应用,以往主营介质材料的厂商也加入了5G滤波器的竞争,且部分竞争对手亦通过长期资金市场融资,行业格局重新洗牌。

  报告期内,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日益复杂,尤其是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美国政府已将华为等多家中国企业和机构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及产业链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面对上述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沉着应对,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积极修炼内功,在巩固4G竞争优势的同时,抓住了5G带来的发展机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全球政治经济格局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上述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积极正视、沉着应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适应市场变化,不断修炼内功,继续深耕通信射频器件业务,抓住了 4G/5G 网络同步建设的机遇,在巩固4G竞争优势的同时,深度挖掘5G带来的发展机会,克服重重困难,保障了客户的交付供应,满足了客户的品质要求,荣获华为“2020抗疫供应保障奖”、“优秀质量奖”,多次获得爱立信、诺基亚等客户的表扬及认可,并且实现了公司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市场环境及需求变化,策划并实施应急预案,克服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介质波导滤波器、AFU、微波产品等新项目参与度提升,部分新项目逐步进入主要客户资源池。另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地推进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逐步落地,自动化生产线赋能,很好地满足了各个主要客户的弹付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多个4G高难度编码项目,并且克服疫情影响,缩短了样品开发及小批量交付周期,同时公司紧跟通信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加强对技术路线的预研及理解,结合客户技术路线,丰富和完善自身的核心技术及产品体系,如多个5G滤波器编码项目、微波天线转入批量生产,环形器及AFU已完成样品及小批量试制,批量能力也在构建进行中,并完成了下一代介质波导产品相关陶瓷材料、核心工艺技术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构建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能力,加大自动化单机设备和自动化整线的研发投入,已经建立EAM(企业资产管理系统)设备智能管理平台及工业大数据平台,减少人力依赖,全方面提升管理效率及产品质量,通过自动化结合数字化、智能化,打造5G全连接工厂,全面实现智能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管理组织持续来优化调整。在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双重影响下,公司快速响应,通过组建危机领导小组、增强公司凝聚力、实施管理流程和信息系统优化、快速决策机制等提升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客户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建立以经营业绩目标为牵引的各层级绩效管理体系。通过设立组织增幅、效率提升、成本管理为主线的关键指标,实施多种、及时、有效的绩效激励,在抓短期绩效结果的同时,对公司中长期目标的实现给予持续支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工作,此次股权激励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

  为适应长期资金市场的规范运作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董事和管理层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决策能力和合规意识。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满足财务报告准确、资产安全、运营合规与高效的内控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统一部署,由审计部牵头,按既定规划对主体业务循环的内控进行了梳理与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全方面实行预算管理、严控成本费用,研究落实政府惠企政策,采取更加稳健、审慎的财务管理手段,努力保证充足的现金流,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务支撑;定期组织公司经营分析会,深度剖析公司运营中出现的问题,运用“头脑风暴”研究制定具体的改进对策;从设计的具体方案优化、BOM材料、生产工序与工艺等方面全流程降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华业聚焦二号(公司与关联方恒信华业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作成立的基金)对外投资设立的子基金长沙华业高创及苏州深信华远与恒信华业合作成立了平潭恒睿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睿三号”)。报告期内,长沙华业高创、苏州深信华远及恒睿三号已完成对锐石创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昇生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仟目激光有限公司、广东大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润邦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晶讯软件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等项目的投资。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在编制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规定。

  本集团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在于收入确认时点由风险报酬转移转变为控制权转移。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本集团本年度执行前述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首次)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本集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本集团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金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母公司年初财务报 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金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本集团本年度减少武汉衍煦微电子有限公司、武汉载瑞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凡谷自动化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已完成公司清算,相关工商注销手续办理完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上午9: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吴昊先生、独立董事唐斌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红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他们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的策略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关联董事孟凡博先生回避后,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十、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十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三、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 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关联董事杨红女士、夏勇先生回避后,以七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已聘请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关联董事杨红女士、夏勇先生回避后,以七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六、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七、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草 案)》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八、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柴德平、周彪签字。2021年4月2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WHAA20478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的资产状况及主要经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9,173.69万元,较上年下降12.93%,其中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46,133.8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中,发往境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104,031.39万元,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71.19%;国际市场实现收入人民币42,102.41万元,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28.81%;

  2、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本为人民币107,177.06万元,较上年下降11.35%;

  3、公司2020年度实现总利润人民币19,295.01万元,较上年下降28.12%;

  5、公司2020年度期间费用累计发生人民币15,959.60万元(其中销售费用人民币1,136.28万元,管理费用人民币9,088.80万元,研发费用人民币8,303.65万元,财务费用人民币-2,569.13万元),较上年下降23.73%。

  1、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267,31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人民币201,596.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人民币33,192.04万元,非货币性资产净值人民币8,324.56万元;

  2、公司2020年末总负债为人民币54,346.4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人民币49,209.14万元;

  3、公司2020年末股东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12,970.16万元,其中股本人民币67,633.91万元,库存股人民币1,960.26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4,847.68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4,156.12万元,盈余公积人民币24,385.56万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3,907.15万元。

  基本每股盈利0.29元,资产负债率20.33%;流动比率4.10;速动比率3.54;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19天;存货周转天数157天;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7%。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如下: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首席财务官:基本年薪人民币20万元—15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8.9722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4.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88.38元,扣除发行费和承销费人民币4,201,092.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798,895.5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9月8日出具“XYZH/2016WHA20314”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生募集资金支出4,508.7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87.24万元,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2,921.52万元。

  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并暂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打理财产的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5日、2018年9月7日、2019年1月18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打理财产的产品(3M)。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243.24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着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 8,300.00 万元(含本数)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打理财产的产品(3M),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打理财产的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65.33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打理财产的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74.90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8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00万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打理财产的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收回理财收益72.65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实施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551.1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8,637.45万元转入民生银行洪山支行00450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637.45万元已转入民生银行洪山支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该项目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投资已经很难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避免造成投资浪费,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并暂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300.00 万元(含本数)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5 日、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已终止实施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551.1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921.52万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XYZH/2016WHA20333),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于2016年11月30日公告。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无其他募投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和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398,612.11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2%。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4,639.86万元,计入2020年度财务报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39.86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4,639.8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金额详见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是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在到期日内票据违约风险极低,不计提预期信用风险损失,逾期的票据按照应收账款中账龄组合方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计量的模型和数值、基础和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趋势估计、金融外汇市场变化趋势判断,公司及其客户所处于行业变化趋势评价。以及行业地位和竞争能力的估计等。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以单项进行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信用保证金、未逾期押金、未逾期备用金等;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项评价信用风险结果的类别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本集团以单项为基础进行评价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以单项直接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价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以组合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对于其中的账龄组合是根据其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确定预计信用损失率计量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具体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327,241.9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6,042,280.6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10%计提法定公积金16,232,724.19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27,917,346.1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84,219,452.25元。

  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为此,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与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预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以 673,177,106股(公司现时总股本676,339,10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现时持有股份3,162,0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0,976,565.90 元(含税)。】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2020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赞同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信”)、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维电子”)、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精密”)、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泉农林”)、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衍煕微器件”)、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目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272.50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表决时,关联董事孟凡博先生进行了回避。

  1、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文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地:武汉东湖开发区武黄公路30号森林花园4单元9层02号;主营业务:电子科技类产品、机械零配件的设计、开发,金属材料、五金工具、机电设施的销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49.5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6.57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6.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文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内;主营业务:电子科技类产品、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的开发;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数控加工技术服务;机械零件的设计及加工;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949.5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3.78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0.2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4.7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X;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住所地:洪山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3号地块;主营业务: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通信设施、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计算机、电子元器件零售兼批发;通信网络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3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53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5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9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丽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4R;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工业园九凤街5号;主要经营业务:农作物、花卉种植及销售;农业基础的开发及建设;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对农业、林业、养殖业的投资,农业信息咨询服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06.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00.97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5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9H;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内;主要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3,976.0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899.77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5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1.81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4KUYQ557;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藏龙大道19号凡谷电子研发中心研发楼(2号楼);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计算机硬件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武汉方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7,568.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35.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0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14.9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晓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9BMRT1P;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3-3栋4楼17号-01;主营业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激光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租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84.0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0.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9.2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9.03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协力信、协力精密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股东王凯先生。王凯先生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之弟。王凯先生分别持有协力信、协力精密40%、60%的股份,且在该公司担任监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协力信、协力精密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合计间接持有正维电子70%的股份,且孟庆南先生担任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