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政务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15人(政务服务岗位7人、电子政务岗位2人、会计出纳岗位6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16人(其中建设工程安全监测岗位7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岗位4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监测岗位3人、装饰装修监测岗位2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12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的人员需满足前往施工现场的身体条件。
7.户籍条件:报考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户籍要求为锡林浩特市户籍(落户锡林浩特市时间在2022年5月30日及以前)或高考入学前为锡林浩特市户籍。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配偶为锡林浩特市户籍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报考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户籍要求为锡林郭勒盟户籍(落户锡林郭勒盟时间在2022年5月30日及以前)或高考入学前为锡林郭勒盟户籍。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配偶为锡林浩特市户籍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报考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至2004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人员。
报考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至2004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
12.报政务服务中心会计出纳岗位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招聘人员上岗后,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列入编制管理,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来管理,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统一确定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照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如今后有离岗合同制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补录。
岗位报酬由用人单位上报财政局预算,由财政供养支付。岗位报酬包括生活补贴和绩效报酬两部分,生活补贴按月固定发放,绩效报酬由用人单位制定考核办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灵活分配。其中:政务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生活补贴2300元/月,绩效报酬1200元/月。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岗位生活补贴3000元/月,绩效报酬500元/月。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生活补贴3000元/月,绩效报酬1000元/月。本次招聘人员社会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无住房公积金。
2022年5月30日-6月6日通过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
(1)报名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来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大厅四楼西侧窗口(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隐私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④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和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对配偶为锡林浩特市户籍报考人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按照执业资格证书(国家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加分的考生,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环节未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一律不予加分。
⑦符合报考条件的盟、市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2)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登记表》《承诺书》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填写。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简章》中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线)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消息。请报考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1)资格审核检查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共同负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检查,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通过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此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锡林浩特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数相应调整。
(2)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笔试内容有专业相关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相关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来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本次考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总成绩通过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和公布。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证件一致)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5)报考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取得国家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取得国家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上加4分,同一考生取得不同注册证书,只加一个证书分值,不累计加分。
(6)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报考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和执业资格证书加分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执业资格证书加分。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根据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
2.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选超出招聘人数的,报考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并列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对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3.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通过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有必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考生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体检医生与被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好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考察工作由锡林浩特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方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在《考生政审表》中填写考察结果。考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对拟招聘人员在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问题查清后由锡林浩特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不是取消招聘资格。
经公示确定招聘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到后由锡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及有关要求,通过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另行公告,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各位考生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别的环节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具体实际的要求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通过“锡林码”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根据相关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验测试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没办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人,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无症状感染的人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可能的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可能的避免与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的人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可能的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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