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中心
我们将会把火狐直播的产品和经验直接服务于更多的客户
为中国经济腾飞做出贡献
电监会:供电企业有近13存在乱收电费问题
发布日期:2024-07-02 作者: 电力保护监测产品

  本次供电检查,电监会17个派出机构从全国3171家供电企业中,选取275家供电企业,就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区域电网公司2家,省级电力公司36家,地(市)级供电企业71家,县级供电企业168家。累计制作检查笔录261份,走访或召开用户座谈会348次,发放调查问卷1891份。

  从检查情况看,自2006年电力监管机构开展供电检查以来,大部分供电企业认真宣传贯彻《办法》,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供电质量不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供电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各项指标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体情况是好的。

  但是,部分受检供电企业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电网企业及供电企业对2006年查出的问题没有组织整改,有的供电企业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有的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方面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少数供电企业违反《条例》规定,存在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各类指标完成情况等情况,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检查中发现上述各种问题84个,涉及供电企业80家,占275家受检查单位29.1%。对于查出的问题,电力监督管理的机构已向受检供电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责成限期整改。

  加大电网建设投入,供电企业供电质量逐步的提升。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供电企业以提高设备和系统可靠性为目标,不断加大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努力改善供电能力。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和电网频率合格率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加强规范化管理,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办理用电业务时限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是用户受电工程服务基本规范;三是保障连续供电,停、限电公告或通知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是积极履行紧急供电义务,故障报修处理反应及时;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供电企业市场意识逐步增强,供电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依法开展供电业务,满足客户用电需求;二是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开放度有所提高;三是认真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收费行为基本规范;四是依法披露供电信息。

  供电质量。在275家受检供电企业中,发现供电质量方面问题35例,占检查出问题总数的41.7%;涉及受检供电企业31家,占受检供电企业的11.3%。主要表现在供电企业自查报告反映的供电质量数据与检查结果不符,与供电企业向社会的承诺存在差距,不能体现用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真实情况。

  一是少数供电企业未开展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如新疆和田电力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的监测工作,对外公布的居民受电端电压指标无法反映真实情况。

  二是部分供电企业电压监测装置数量不足。如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应设置电压监测点900个,实际装设176个,电压监测装置数量明显不足。

  三是个别供电企业电压监测仪故障率较高,缺乏技术检测。检查结果显示,重庆南岸供电局电压监测仪故障率较高,电压统计结果准确度较低。

  四是部分供电企业电压监测点未根据相关要求向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如山西省太原供电分公司、大同供电分公司和运城河津供电支公司,电力监管机构无法核对当地电压监测装置情况。

  五是部分供电企业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统计结果可信度不高。检查结果显示,安徽省合肥供电公司在计算可靠性指标时少算停电时间或停电户数,致使供电可靠性数据不准确。广西南宁供电局、内蒙古电力公司锡林郭勒电业局等9个受检供电企业电压合格率指标报表数据与电压监测仪数据不一致。

  六是部分地区特别是农村或偏远地区,供电质量较差。如内蒙古呼伦贝尔陈旗农电局陶海变电站、东乌珠尔变电站2007年5月10千伏电压合格率分别为72.9%、56.4%。

  供电服务。在275家受检供电企业中,发现供电服务方面问题17例,占检查出问题总数的20.2%;涉及受检供电企业17家,占受检供电企业的6.2%。主要表现在部分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不规范,处理故障抢修、投诉等记录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及时等。

  一是少数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工作单填写不规范,无法核查各环节办理时限。检查中发现,福建省建阳供电局、顺昌县供电公司等6个受检供电企业未如实填写用户办理用电档案记录,均存在答复用户供电方案的时间早于用电申请时间的现象。

  二是少数供电企业实施停、限电未按规定提前公告。检查中发现,湖南省怀化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中供电分公司在2007年3月份15次计划停电通知记录中,仅有3次提前7天通知用户。

  三是少数供电企业报修抢修记录不规范,无法核实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检查中发现,湖南郴电国际郴州分公司在2007年4月的28次抢修记录中,有6次到达现场时间没有记录。

  四是部分供电企业人为减少投诉数量,不能真实反映投诉处理情况。检查中发现,东北电监局2006年共接到投诉举报55例,其中18%是在当地供电企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在供电企业有关报告中却表明已经处理完毕或没有接到投诉。

  供电市场行为。在275家受检供电企业中,发现供电市场行为方面问题25例,占检查出问题总数的29.8%;涉及受检供电企业25家,占受检供电企业的9.1%。突出表现在个别供电企业乱收费,违规供电,相当一部分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垄断问题严重。

  一是违反国家节能减排规定,违规供电问题时有发生。检查中发现,少数供电企业在办理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等业务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能减排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国家明令要求停止或限制供电的单位,执行不力,违规供电问题时有发生。如山西、陕西、宁夏、内蒙4省(区)交界地区的供电企业对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违规供电。

  二是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市场垄断问题突出。从现场检查和用户投诉举报情况看,供电企业主多混同和利用垄断地位实行行业保护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目前,大部分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仍然集中于供电企业的关联企业,市场垄断程度较高。检查中发现,湖南长沙电业局在电力监管机构已经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另行设立“二次许可”,要求从事电力工程的外来施工队伍必须与发包工程单位建立挂靠关系、取得长沙电业局颁发的《进网施工安全合格证》、并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2万元,而且规定每年年检一次。

  三是部分供电企业向用户推荐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给用户受电工程带来质量隐患。检查中发现,山东省威海供电公司、淄博张店供电部、烟台供电公司芝罘区供电部、聊城供电公司向用户推荐无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

  四是部分供电企业执行电价政策不到位,收费随意性较大。检查中发现,辽宁省大连供电公司普兰店农电局杨树房营业所,对执行农村电价用户收取城市建设附加费。

  五是部分供电企业未能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国家规定的供电信息。检查中发现,贵州省电网公司剑河县供电局、宁夏银川供电局等3个受检供电企业未对国家规定的供电信息进行披露。

  针对上述问题,电监会要求275家受检供电企业,要根据电力监管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电力监管机构,电监会将定时发布整改监管报告。其他未受检的供电企业,要在本次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员工教育,自觉接受监管。彻底纠正虚报、瞒报供电质量数据问题,切实提高供电质量,进一步改善供电服务,规范供电市场行为,进一步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杜绝“三指定”和乱收费等问题。